违法行为人朱某某,已被临沂警方拘留!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20 16:36:00
新媒体时代
为博取眼球,赚取流量
仅通过一张图、一段视频
便在网络上随意发表不实言论
殊不知
已经触碰了法律红线
根据公安部
“净网行动”相关部署
郯城公安深挖细查
重拳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2025年5月
郯城县公安局红花派出所
接到群众举报
朱某某通过某短视频平台
发布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视频
接报后
治安大队和派出所民警同步上案
迅速开展侦查
经查
朱某某为达到个人目的
拍摄片面、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视频
让人剪辑后
发布在某短视频平台
混淆视听
引发不明真相的网友大量转发、点赞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扰乱公共秩序
目前
违法行为人朱某某
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已被郯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切勿编造、传播不实信息。对于任何造谣、传谣行为,郯城警方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绝不姑息迁就 。希望广大网民能够增强法律意识和辨别能力,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公安部门将继续加大
对网络乱象的打击力度
坚持零容忍
绝不姑息迁就
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
来源:郯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