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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飞通告!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23 11:04:00    

2025年8月25日0时

至8月25日24时

第五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期间

呼和浩特新城区

将临时禁飞

各类 “低慢小” 航空器和空飘物

具体管控看这里

↓↓↓


为保证第五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期间呼和浩特市空域及群众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通用航空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决定对各类“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禁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本通告所称“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并自备飞行系统的轻型和超轻型飞机、滑翔翼、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航空飞行器。

二、管控时段和区域

2025年8月25日0时至8月25日24时,禁飞区域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全域。

三、管控措施

(一)该区域内禁止“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起降与飞行,但经依法批准用于电视转播、航拍、警务、应急救援等活动的除外。期间,确需使用相关航空器进行应急作业的,须按照有关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违反通告规定操纵“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的,公安机关将采取反制措施予以制止,必要时予以直接击落。

(二)禁飞期间,请持有、使用“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的单位及广大市民、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三)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特此通告。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2025年8月22日


来源:青橙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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