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村委会主任被开除党籍!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22 21:35:00
今天,“清风北京”微信公众号发布两则消息:
- 房山区城关街道前朱各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经济合作社社长张志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房山区纪委监委对房山区城关街道前朱各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经济合作社社长张志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志明违反议事规则,少数人决定村内重大事项;违规滥发补贴;违规设立账外资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拆迁补偿款和回迁安置房,套取村集体资金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
张志明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贪污、职务侵占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房山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志明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 房山区周口店镇周口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经济合作社社长许东哲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房山区纪委监委对周口店镇周口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经济合作社社长许东哲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许东哲身为中共党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村集体重大事项;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等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非法占有村集体监管资金,数额巨大。
许东哲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并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房山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许东哲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